作主門徒的再思

主日: 2020年2月23日
講員: 陳琛儀牧師

講道大綱

* 作主門徒,我們先讓耶穌基督管理人生的三大渴求:
親密的關係(Relationship)、個人的抱負(Aspiration)和成功的報酬(Possession)

甚麼是門徒生命的特徵?

I. 是先愛神而能愛人的生命 (No Rival)
「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。他轉過來對他們說: 『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(愛我勝過愛:原文作恨)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姐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』」(路加福音14:25-26)
1. 「愛我勝過…」原文作「恨」的意思 (以弗所書5:25; 6:1-3)
2. 愛是從認識神而來。從神來的愛是取之不盡無限的愛。(羅馬書5:5;15:13)
3. 沒有爭競的關係 (No Rival in Relationship)

II. 是先跟從神而能有輕省的生命 (No Refusal)
「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(路加福音14:27)
1. 捨己 = 不再自我;背十架 = 順服神,接受神為我所定規的
2. 沒有抗拒讓舊人死去,讓舊人的邪情私慾死去,也讓舊人的抱負死去 (Die to the Principle, the Passion & the Program of Old Life)
3. 沒有抗拒的順服 (No Refusal in Obedience) [馬太福音11:28-30]

III. 是先撇下為主而得豐盛的生命 (No Regret)
「這樣,你們無論什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(路加福音14:33)
1. 計算代價的重要 (v28-35)
2. 是「撇下」有限去「更換」在主裏的無限 (Give up to pick up)
3. 沒有後悔的更換 (No Regret in Exchange)


路加福音 14:25-35 (新標本和合本)

作門徒的代價 (太10‧37-38)
25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。他轉過來對他們說: 26「人到我這裏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: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 27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 28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,不先坐下算計花費,能蓋成不能呢? 29恐怕安了地基,不能成功,看見的人都笑話他,說: 30『這個人開了工,卻不能完工。』 31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,豈不先坐下酌量,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? 32若是不能,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,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。 33這樣,你們無論甚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

失味的鹽 (太5‧13;可9‧50)
34「鹽本是好的;鹽若失了味,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? 35或用在田裏,或堆在糞裏,都不合式,只好丟在外面。有耳可聽的,就應當聽!」